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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边维克多还在古怪那种似成相识的感觉。

    这边,带着被维克多带出警局的里瑟的两位壮汉开车离开警局之后,立刻调了车头,在纽约清晨还不算多的车流里快速穿梭。

    这样的举动似乎表明着他们正在防备着被什么人跟踪,就喜欢专门在各条大街和高大建筑的阴影里七扭八弯,有时候还要在几个相同的路口反复经过。

    这么耗了半个多小时,赶在那金乌的初辉撕开清晨的薄雾,取代整个纽约的光明之前,车子总算停下了漫无目的的绕圈子。

    一车人开始朝着布鲁克林大桥的方向前进,并在最后,通过一条杂草丛生的小道脱离了主路,缓缓驶到了布鲁克林的大桥下方。

    车子刚一停稳,两名壮汉立马下车,一左一右地为里瑟打开了车门,把一个站在大桥正下方的身影指给了他。

    “我们老板正在等你,里瑟先生。”

    这里瑟也确实艺高人胆大,莫名其妙出现三个人就把他带到这么个人迹罕至,还方便毁尸灭迹的地方,人一点也不着急。

    反而毫不犹豫地朝那桥下的身影走去。

    “难道我欠你钱吗?”

    里瑟指了指自己这一身流浪汉的打扮,语气里还能略带调侃,

    “我想你看得出来,我最近手头正好有点紧……”

    “你什么都没有欠我的,里瑟先生。”

    等着里瑟出现的那个身影听到声音也转了过来。

    只是这人的动作有些古怪,就好像他的身体里长了个机械制成的脊柱,必须整个身子转动才能带着脑袋扭头,

    “你应该比较喜欢这个名字吧。别奇怪,不仅仅只是名字,我还知道你很多事情。不过你放心,我什么都不会说出去的。”

    “不,你对我的事情一无所知。”

    里瑟想这人得多自信啊。

    “不,我知道你所有的事情,比如心理医生,互助小组,包括你曾经为政府工作,以及现在所有人都以为你已经死了。而且我还知道这两个月来你沉溺酒精,正琢磨着怎么死去。”

    说话间,那身影已经发现里瑟靠近了他,可他还是朝里瑟的身后挥了挥手,制止了那俩想要上前阻止的壮汉。

    “所以你看,搜集信息对我而言并不是什么问题,问题是,我该怎么利用这些信息。”

    那身影看着里瑟,

    “这才是我带你来这里的原因。对了,你可以叫我芬奇先生。”

    那身影自称他叫芬奇,

    “我知道你并不需要什么心理医生、互助小组,我知道,你只是需要个目标。更准确地说,是一个有目标的工作。”

    这个叫芬奇的家伙几乎把里瑟了解了个透彻。

    “走吧,我们换个地方。”

    芬奇像里瑟提议,邀请他再次上车。

    里瑟还是没有拒绝。

    怎么说呢?

    打从他看到眼前这个比他瘦小了一截的芬奇第一眼,里瑟就知道这个行动不便的男人对他根本构不成威胁,当然,那俩空有一身肌肉的壮汉保镖也差不了多少。

    里瑟觉得就凭他受过的训练和实战积累的经验,瞬间内想出数十种制服这些人,甚至杀死他们的办法简直不要太容易。

    几人都上了车,眼看着马上就要离开。

    这时候,一辆福特F-150猛地咆哮着从小路里冲了出来,正正好把坐着四人的车子给拦住了去路。

    您觉得这开车的是谁?

    并不是别人,正是维克多·科恩。

    自从咱维克多在警局的停车场上又一次出现了似曾相识的感觉后,他就立马做了个草率的决定,去跟踪那辆坐着里瑟的车子,亲自去瞧瞧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毕竟上一次出现这个感觉的时候,维克多就发现美剧《鞋店事务所》的故事正在他的身边上演,且就连故事的背景也从原本的辛辛那提转变到了现在的纽约布鲁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