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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荒中的白天总是短暂,夜晚,总是漫长。

    一缕缕光线顺着叶缝溜到地上,一束束光,在清晨的薄雾中,有了形状,可千万别小瞧了那一层淡淡的雾气,这雾气虽薄,却是实打实的毒障之气,杀人于无形,常人一碰,死于非命,然而,这些东西,在老头面前,统统都失去了作用,每隔一段时日,老头就会给玉玲珑吃一颗药丸,有时候,玉玲珑都有些怀疑,这老头,是不是要毒害自己。

    他二人,早已经记不清,已经过了多少时日了,也懒得去记了,二人的衣物,早已破破烂烂,不过,聊胜于无,聊胜于无。

    随着二人深入到此,周围的杂草荆棘已经消失不见,树也越来越粗,彼此之间离得也越来越远,让莫老头诧异的是,这个地方的灵气,并没有越来越浓厚,相反,倒越来越匮乏了,莫老头心中盘算,离此行的目的地,怕是不远了,能引发这般变故的,自然就是那颗世人以为出自昆仑虚的天火流星了。

    这天,莫老头和玉玲珑在林间走着,两截尸体就突兀的出现在两人的前方,一个上半身、一个下半身,上半身被倒钉在树上,下半身则随意的横在路边,从尸体的装束上看,并不属于同一人,莫老头走进一看,见尸体的断口还有潮气,下一刻,小丫头“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只见那具上半身的尸体,头上七窍各自戳着一根“手指”,“手指”长短、粗细各不相同。

    “不怕不怕,这不是手,这是一种神草,不怕不怕!”莫老头定睛一看,先是随意,后是郑重,再后来,竟直接老泪纵横,这可不就是他一直苦苦寻找的东西吗,多少年了,终于是找到了……

    他本来已经对这个东西的存在已经怀疑了,毕竟,上古典籍所记载的东西,终究难以考证,谁曾想,这个东西,竟真的存在,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真是费工夫啊!

    往间,寻找这个东西,是他甘愿在昆仑虚结庐的主因,奈何在昆仑虚上,苦苦寻找了多少时日,终不得见,而今,竟偶然在这大荒中,找到了,不可不谓,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再过几日,就该成熟了!”老头有些失神的碎碎念叨,还不停的围着那个怪东西走来走去,这般神叨,足足持续了半个时辰。

    玉玲珑拉了一把莫老头,显然她心里的恐惧并没有因为老头的一句话而打消了去,莫老头这么一番动作之后,玉玲珑看那东西的眼神,就更古怪了,那东西,实在是太像了!

    “这个东西,叫鬼手,是一种神草,也可以说,是一种蘑菇,因为生长环境极为苛刻,所以,鲜有人知,能长出这东西的地方,得是三灵之陨的地方,所谓三灵,一则天灵,即鬼手的灵种,二则地灵,即奇神险地与独特灵气,三则生灵,即将死未死的有灵之物,这半具尸体,生前至少有三灵的实力了,而且,这具尸体的体质,定然非凡。

    “三灵……那岂不是和爹爹一般的人了?”

    “鬼手难韵,成,则极快,再过几日,就能长成,到那时,便不叫鬼手了!”

    “那叫什么?”

    “千荼!”莫老头故作高深的捋了捋胡子,吐出这两字。

    玉玲珑脸上,更疑惑了,千荼,她也在族门典籍上见过记载,眼前这个,仔细看,确与记载相像,但那书中也说,天地灵种千荼,败则鬼手,性凶恶,擅勾心,成则千荼,生死人,肉白骨,这等天灵地宝,非宝地不能孕养,这片地方,显然是不能让千荼成熟的。

    “能遇上这个东西,就是让老夫即刻去死,也愿,金角与须眉,并非天成,当年我遇到这两个小家伙的时候,也不过稍显灵异,后来,在老夫独步天下的养蛊神术培养之下,才成了现在这般,可惜,天妒,金角与须眉,命短,平日间,大多时间,皆是我以秘法封存续命,为此,我多年游历,偶然间,终得一药方,方中有救命之法,我也是喜出望外,奈何,药方太过古老,诸多神材,如今都已不得见,这千荼,便是其中之一,如今,巧遇千荼,终于是有了希望,天意,真是天意啊!”

    玉玲珑有几分疑惑,莫老头所说,与自己所看,并不完全吻合。

    “别担心,你老婆没事,再过几日,你便能见到她了!”莫老头安慰耷拉着金角的金角。

    “那莫爷爷,你那方子里的神材找到几味了?”

    莫老头顿时像是一盆凉水从头淋到脚一般,也像金角,蔫了,“算上千荼,才两味!”